完美体育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资助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6-03-08 浏览量:484

完美体育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和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进一步提升学生实践科研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具有创新、创造、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院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与学院学科相关的校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参赛项目或作品与我院学科相关并取得突出成绩,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凡我院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与学院学科相关的校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依据本办法,学院将酌情对参与团队或者个人给予资助。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学生团体在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学院根据参赛的级别和获奖等级分别进行奖励。在国际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体,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人民币2000元到20000元的奖励;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体,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到15000元的奖励;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体,根据获奖级别给与人民币5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在校级、院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体,根据获奖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获奖团队指导教师个人奖励金额为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在其他各类竞赛中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参照所指导团队所获奖项等级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参考团队奖励金额。(团队指导教师工作量参照学院教务办prp及大创项目工作量相关规定认定。)

第六条 学生个人在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学校根据参赛的级别和获奖等级分别进行奖励。在国际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人民币800元到5000元的奖励;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人民币300元到2000元的奖励;在校级、院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根据获奖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以多个省、区、市为分赛区开展的科技创新竞赛,级别等同于省部级。

第八条 同一作品在参加不同类别的竞赛或同一竞赛不同级别预决赛中均获奖的,按获奖的最高级进行奖励,不累计奖励。

第三章 资助标准

第九条经学院选拔产生的学生团队或者个人赴国外参加国际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资助经费最高额2万元。

第十条 经学院选拔产生的学生团队或者个人在国内参加国家级竞赛,资助经费最高额1万元;经学院选拔产生的学生团队或者个人参加省部级竞赛,资助经费最高5千元。

第十一条根据相关竞赛等级,学生团队或个人可向学校寻求竞赛资助。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在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团体和个人,学院授予团体成员或个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 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的学生,择优推荐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院级竞赛主要有:研究生精品论坛、“国是杯”社科作品竞赛(暂定每年10月份举办,为钱学森杯、挑战杯等大型赛事做准备。)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完美体育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完美体育认定的科技创新比赛目录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全国“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杯”科技创新竞赛

上海交通大学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

哈佛大学国际模拟联合国会议(HNMUN)

哈佛大学

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CNMUN)

中国联合国协会

亚洲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AIMUN)

北京大学

海峡两岸模拟联合国大会(CSMUN)

厦门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

香港中文大学

全国大学生外交外事礼仪大赛

外交学院

全国高校模拟新闻发言人大赛

外交学院

中国青年国际事务(联合国)能力竞赛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上海“国研杯”论文大赛

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文汇报社、《国际展望》编辑部

完美体育研究生精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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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体育“国是杯”社科作品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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