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拟做学籍处理陈述通知函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量:40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二十七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沪内交(研)[2015]118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拟对EKATERINA PAVLOVA等4名硕士生作退学处理。请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联系教务老师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在2017年5月24日前联系学院教务办,提供申辩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我校的退学处理没有异议。名单如下:    



联系人:杨姗老师;电话:021-62831110    

邮箱:yshan@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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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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